赤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赤城县位于位于北京北部,河北省西北部,潮白河水系白河流域,北依坝上草原,南邻首都北京。全县总面积5287平方公里,周长420公里,列张家口市第一位、河北省第四位。县辖9镇,9乡,440个行政村,1318个自然村,28万人口,其中农业人口25.8万。赤城古为黄帝部族缙云氏地。汉置女祁县,北魏设御夷镇,唐置龙门县。明置卫、所、堡,清设赤城县,历代即为兵防重镇,自古就有“宣府肩背、独石咽喉”之说。长期以来又是长城内外主要贸易集散地。县境周围群山环绕,黑河、白河、红河三条河流纵贯南北。河谷之间,高山起伏,沟壑纵横,耕地较少,山地面积较大,素有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之称。全县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,整个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下降,山地、丘陵、盆地交错分布。全县位于中纬度地区,属东亚大陆季风气候,中温带干旱区,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明显,四季分明。冬季寒冷,夏季凉爽,昼夜温差大。